(一)办公室
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;负责机关文秘、财务、人事、档案、重要会务组织、综合性文稿起草、信息、宣传、行政后勤等工作;协调各科(室)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;负责机关党建、纪检监察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。
(二)规划编审科(总师办)
提出辖区内年度规划编制的计划并组织实施;参与或协助市局的规划编制工作;组织辖区内的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等的编制、审查及报批工作;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;负责组织辖区内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查工作;参与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;参与辖区内土地储备、年度用地计划、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建设项目安排等工作,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及房地产开发地块的选址方案;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土地招投标、拍卖工作;负责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开发地块规划设计控制文本制作;配合查处规划违法行为。
(三)行政许可科
按分局与镇乡规划管理所事权划分办法,负责辖区内(除鄞西、鄞东片区外)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与发放工作;负责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地块及存量土地规划控制文本的制作;负责辖区内一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;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、竣工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工作;参与初步设计会审;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。
(四)工程管线科
负责辖区内道路、桥涵、管线、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,办理市政、工程管线建设项目的“一书二证”审核;参与或配合由市局协调论证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、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,负责由市局审批(核)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报批(审)工作;负责审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,参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会审;负责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验线、竣工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工作,参与综合验收;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。
(五)测管法规科
制定辖区内基础测绘规划、年度计划的研究与编制;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;负责测绘项目的登记、竣工验收,竣工测量管理,地形图管理;承办基础测绘成果使用、测绘标志拆迁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;监督检查测绘法律法规的实施,配合查处违法测绘、违法建设行为; 承担全区规划和地理信息的研究、开发、推广、应用和服务工作;负责分局信息化管理及维护;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验线、竣工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工作;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;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及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;负责辖区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。